Monday, March 25, 2013

2013年3月1日 - 多倫多週報 - 十年探親簽證不如超級簽證


十年探親簽證不如超級簽證


白女士問:現在的十年探親簽證,跟新聞上說的超級簽證有什麼不同?是一樣的嗎?
答:最近有很多希望申請家人來加拿大探親的朋友,會考慮申請超級簽證,或十年的探親簽證. 憑十年的探親簽證的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停留的時間最長為六個月. 如果持證人想逗留久一點,便需要申請換領簽證並交付所需費用.
想必來說,申請父母祖父母超級簽證便利. 除在加申請人的收入要達到最低要求,加拿大移民局對申請超級簽證有其他特別的條例,包括邀請函及醫療保險等. 如果白太太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隨時連繫我們.

關於作者: 江文珊女士,加拿大特許會計師(CA) ,加拿大移民前主審法官,自1998年起主審難民審批事務,對加拿大移民、公民入籍資格申請與判決程式有深入瞭解。憑著其多年出任聯邦移民局主審法官的經驗,江文珊經常被中西傳媒訪問,更被中文報章邀請撰寫專欄。如欲諮詢有關申請移民方面的問題,請致電順達移民集團416-979-3322。 電子郵件:info@cicvisa.com. 網站:www.cicvisa.com
Copyright 2013 Altec Global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his material may not be published, broadcast, rewritten or redistributed.
HEAD OFFICE
200 Consumers Road, Suite 302, Toronto, Ontario, Canada M2J 4R4
Tel:416-979-3322 ;Fax: 416-979-3329     Email:info@altecglobal.com



點擊此處前往世界日報網站瀏覽原文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