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0, 2012

2012-08-17-多倫多週報 換領楓葉卡最新規定 需附稅單






































換領楓葉卡最新規定 需附稅單


台灣的史太太問:"我現在有楓葉卡,在加拿大過去五年內已經住夠兩年了,但是最近因為家裡有點事必須回國,而且預計最近也不能回加拿大.聽說現在換領楓葉卡可以直接寄到家裡,我怕等我回加拿大的時候楓葉卡快過期了, 想在近日就遞交申請. 請問我可以在國內就辦理換領楓葉卡的手續嗎?有沒有什麼特別要注意的地方?"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楓葉卡,又稱加拿大永久居民卡,是2002年六月28日起正式實施的代表永久居民身分的一種證件. 楓葉卡的效期通常為發卡日起五年. 要保持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申請人需要在過去的五年內住滿兩年. 也就是說,持卡人在過去5年內在加拿大境內只要住滿730天就可以延期成功.

申請人辦理換領楓葉卡的基本過程為,收集好所需的證件及資料,填寫換領楓葉卡的申請表格,繳納手續費用,並遞交申請. 換領楓葉卡所需的證件包括:申請人舊的楓葉卡,旅行證件或護照及身份證明等. 根據移民局今年六月最新公布的申請說明,除了以往所需的證件,申請人須提供近年稅務局核定的的個人所得稅單. 從2012年4月30日起,審核通過的楓葉卡改為郵寄送達,申請人無須親自到移民部辦公室領取. 如果史太太手上有所有需要的文件及資料,可以考慮先遞交申請. 如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隨時連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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