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7, 2012

2012-06-29-多倫多周報-換領楓葉卡常見問與答

換領楓葉卡常見問與答

多倫多的劉先生問:"我現在持楓葉卡,因為工作的關係, 一年只能來加拿大兩三次. 我的太太已經住夠時間, 成為加拿大公民. 現在我們的小孩都在加拿大讀高中,太太和我常常須要往返加拿大和中國. 我的楓葉卡約4年多前續過一次. 我聽別人說楓葉卡都只能續一次,現在我的楓葉卡快到期了,但是我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不長,請問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保留我永久居民的身份?"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楓葉卡,又稱加拿大永久居民卡,是2002年六月28日起正式實施的代表永久居民身分的一種證件. 楓葉卡的效期通常為發卡日起五年. 要保持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申請人需要在過去的五年內住滿兩年. 也就是說,持卡人在過去5年內在加拿大境內只要住滿730天就可以延期成功.

這730天的居住天數申請人並不需要一次住滿,申請人可以在5年內逐次入境累積. 如果申請人符合以下兩項情況的其中之一, 在加拿大境外居留的天數也可以計入在加國居住的時間. 第一,你在加拿大境外陪伴一位已經是加拿大公民的配偶或同居伴侶;第二,你在加拿大境外受雇于一加拿大企業或公共服務機構. 換領楓葉卡的要求中並沒有指出只能續一次. 這個代表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象徵無異於其他官方證件,例如護照及醫療保健卡等;只要符合所須的換領條件,就可以延期. 如果劉先生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隨時連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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